民宿拍一張女友睡覺照,男子慘遭搜索查扣IPAD
就算是親密愛人,他(她)在睡覺別亂拍照!台北一名吳姓男子,前年與女友心怡(化名)住宿台東一間民宿,他隨手拍了一張女友心怡(化名)睡覺照。沒想到兩人分手後,吳男突然遭到檢警上門搜索,查扣IPAD平板電腦,原來是心怡控他偷拍、妨害秘密。高等法院認為睡眠確屬妨害秘密罪定義的「非公開活動」,但因吳男情節輕微,不具可罰的違法性,判他無罪,只沒收照片,全案確定。
此案一審士林地院也判無罪,但士林地院的理由是吳男的偷拍行為,客觀上並無妨害秘密之行為,主觀上亦無妨害秘密之犯意,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,判他無罪。
不過高院卻認為地院判決不妥,認為睡眠確實屬於「非公開活動」,若依照原判決邏輯,則情侶投宿民宿雙人房,或夫妻同居之客廳、房間,任何一方在共用區域更衣、唱歌、甚至從事接吻、愛撫、性行為,另一方都可自行認定該活動非隱私或秘密為由,而未經對方同意任意拍攝、錄影。
判決書指出,吳男與心怡前年前往台東旅行,當時兩人是情侶,一同入住台東一間民宿,吳男指出,當時會拍照,是為了要向心怡證明他被她擠到沒地方睡,心怡醒來後看到照片,也覺得好笑,事後也沒要求刪掉照片。結果分手後吵架才來告,應該是在找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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