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歲少女遭獸父猥褻 母知情「要公唔要女」
廣州一名16歲少女日前被父親當街暴打,意外揭發遭生父猥褻多年。原來少女的媽媽是知情的,但她在丈夫和女兒之間,卻選擇了要丈夫。她更直言想女兒原諒父親,以維持完整的家。
16歲廣州少女遭生父長年猥褻的事件曝光後,引起很大迴響。《廣州日報》記者再找到少女和她的媽媽,進一步揭開少女受辱背後的故事。少女小芳的媽媽劉女士說,16歲時從湖南來廣州打工,在廠裡認識丈夫,後來懷孕所以才結婚。除了小芳外,之後再生下二女兒,今年6歲。現在正懷孕7個月。
記者問劉女士知道女兒遭丈夫猥褻的事嗎?「知道,他就是有時候會摸她。事情發生很多年,但是女兒去年才告訴我。」劉女士說有因為這件事罵過丈夫,但是丈夫不聽她的話。
劉女士說,不想將事情搞大,應該自家人去解決。但記者指這樣的事怎可以自己解決呢?劉女士回應稱﹕「怎麼不能解決,我是想要她去打工的。只要女兒聽話,家就穩定了」「老公有一點(錯),女兒也有一點(錯)。老公摸她是我老公的錯,她老是和老爸吵就是她的錯。」她又為丈夫辯護,稱丈夫其實很少摸女兒。
對於女兒的遭遇,作為媽媽的她只說了句抱歉。但被要求在丈夫和女兒之間二選一,劉女士選了丈夫,她解釋如果丈夫被判刑,這個家就散了,她又埋怨女兒令到父親被捕。小芳覺得自己很委屈,她質問媽媽,如果是她爸爸這樣對她,她還會原諒嗎?「你知道我感受嗎?你是我媽媽,我從來沒有怪過你,我需要你的安慰。」
原來,自幾年前小芳開始被父親猥褻後,就曾經多次逃走,並叫媽媽帶著妹妹和她一起走,但劉女士不願意。如今父親被刑拘,還不知道會被判刑多久。對於一家人日後的打算,小芳說會靠自己,也會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﹕「我會去打工,還有一些朋友幫忙,幫你把小孩生下來。妹妹我會帶的,你去過你的生活,可以嗎?你是自由的,你是單身,可以再去找(組新家庭)。」
小芳說,無論如何她都無法原諒父親。她說,一個家庭沒有這樣的父親,也照樣可以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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